2011年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?
时间:2011年07月22日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yanfei点击:次
2011年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这样规定的。
关于适用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有关费用标准(2010年度)的通知
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:
根据江苏省统计局、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《2010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,现将2010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:
1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( 22944元 )
2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( 14357元 )
3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( 9118元 )
4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(6543元 )
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,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。
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
二0一一年二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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